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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18威尼斯城官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2007年05月10日 00:00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需要。为进一步做好集团“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1992年7月22日组通字〔1992〕18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坚持“自愿、公开、民主”的原则。

第二章 推 优 条 件

第三条 凡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集团在籍全日制统招员工、在籍团员,经过党的基本知识及理论教育,及时(至少每半年向党组织汇报一次)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参加过“双学”小组的学习,且“双学”考试合者。

第四条 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形势报告会、形势政策教育课以及学院开设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课,无故缺席累计二次以上(含二次)者,不予推优。

第五条 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上进前40%,并且在上学年内不得有补考或重修现象。

第六条 在学风建设、文明寝室建设、文体活动等方面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因违纪被通报批评超过一次者不予推优,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不予推优。

第七条 积极、认真参加院、班团组织生活,无故缺席或请假(病假除外)超过两次者,不予推优。

第八条 维护校园秩序、构建和谐校园成绩显著者和见义勇为者可优先考虑。

第三章 推 优 程 序

第九条 各团支部在进行推优的工作中首先由团支部提出候选人名单然后向辅导员(班主任)汇报,征求辅导员(班主任)和党支部的意见,再在全体团员大会上由全体团员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来确定推优候选人名单。

第十条 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根据入党的条件和团章的有关规定,在团组织民主生活会上对符合推优条件的优秀团员进行充分讨论。

第十一条 推优原则上每学期四次。各班名额根据公司党员发展结构的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单次有效,之前已经通过推选者本次须重新推选。

第十二条 对于担任校(院)团委(团总支)、员工会的团员,原则上和其他团员一样按条件参加推荐,特殊情况下,班团支部也可直接向团总支提出推荐意见,并由团支部讨论后进行推荐,报党总支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在特殊情况下或对于特别优秀的员工,也可由团总支直接提名,报请党总支批准。

第十四条 团支部“推优”会议,必须有本班党员和党总支安排的联系党员参加,本班党员和党总支安排的联系党员对整个推优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未到会的团员不得超过团员总数的十分之一(特殊情况报请团总支批准),且被推荐对象有60%以上到会团员表决通过者,才能列为推优对象。会议投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 成为推优对象的同学须填写由公司党总支统一印制的“81818威尼斯城官网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由团支部签署支部意见。且团支部向党总支呈报推荐名单时,必须附上“推荐表”和团支部具体推荐材料。

第四章 推 优 纪 律

第十六条 各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一定要严肃、认真、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拉帮结派,不准徇私舞弊。对推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外,将给予团内严重警告及以上的处分;情节严重者,由团总支上报党总支直至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八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在中国共产党81818威尼斯城官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共青团81818威尼斯城官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二○○六年一月十五日